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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2年第1期
     我与妻子均是再婚。我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再婚后我与妻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内,并共同还贷,至今贷款尚未还清。现在我与妻子感情破裂了,她去法院起诉离婚,并同意房屋归我,但她主张将这套房屋从婚后价格上涨的增值部分中分一半给她。我现在不想卖房,房价上涨我也没有得到实际收益。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诉求吗?

    根据你的描述,上述房屋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属于你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尽管你现在不出售房屋,但房屋的增值是客观存在的,而这一增值是与你妻子参与共同还贷分不开的,因此,建议你主动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向妻子进行补偿,或者与妻子协商解决争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