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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11330
胎儿有权继承遗产吗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3年第1期
     我是一名怀孕7个多月的孕妇。两个月前,我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离世。待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公婆担心我再嫁转移遗产,便迫不及待地将我丈夫遗留的财产进行了分割。期间我要求为腹中胎儿预留一份遗产,但却被公婆拒绝。请问,公婆的做法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本条规定将胎儿利益保护范围明确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在这些情形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还規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条“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就是在计算参与遗产分割人数时,应当将胎儿作为其中之一列入计算范围,将其应得的遗产划分出来。这里的“继承份额”既包括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也包括遗嘱继承的份额。这里“保留”的是胎儿应得的遗产份额,就是将胎儿按照一个普通继承人计算所应获得的遗产。因此,你公婆的做法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他们应该将属于你腹中胎儿的遗产预留出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