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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迁的房子面临继承,拆迁款该如何分配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日 伴侣 2023年第8期
     问:

    最近,王大哥的父亲突发疾病去世了,父亲生前留有一套房子,然而这套房子要拆迁,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套房子登记在王大爷一个人名下,但是王大爷和王大娘婚后一起买的。王大爷和王大娘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就是王大哥,二女儿很早之前就去世了,还有一个小儿子。王大哥本想把拆迁款全都留给母亲,但母亲却不同意,母亲坚持分配清楚,省得自己百年之后还给孩子留麻烦,但怎么分配又成了问题。王大哥想知道拆迁款依法该怎么分配?答:

    王大哥家的这套房子的分配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两个问题。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这套房子是王大爷和王大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虽然只登记在王大爷一个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大爷去世后,属于他的一半依法发生继承,但属于王大娘的部分没有发生变化,王大娘仍享有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其次是遗产继承的问题。如前所述,属于王大爷的那一半房屋在王大爷死亡的那一刻发生了继承。由于王大爷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

    具体到本案,如果王大爷的父母在王大爷之前去世,那王大爷的继承人还剩下王大娘和三个子女。虽然二女儿也早于王大爷去世,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二女儿去世前育有子女,可以由二女儿的子女,也就是王大爷的孙子女代替已经去世的二女儿行使继承权。王大娘、王大哥、二女儿的子女、小儿子四个人可以平均分得王大爷的遗产。

    最終,结合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的相关事实和法律法规,这套房子王大娘占62.5%,王大哥、二女儿的子女、小儿子三人各占12.5%。对于归王大娘所有的这部分财产,王大娘可以留下遗嘱自由处置,若没有遗嘱的,则再按照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发生一次法定继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