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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子女的赡养义务能免除吗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27日 伴侣 2024年第4期
     问:

    邻居王大妈早年丧偶,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儿子拉扯大,如今已是儿孙满堂。随着年纪的增长,王大妈打算再婚,并找到了如意伴侣张大爷。可当王大妈准备与张大爷进行再婚登记时,却遭到了儿子们的强烈反对。在与儿子们商量未果的情况下,王大妈执意选择了与张大爷进行再婚登记,并搬去张大爷处生活。为此,两个儿子不再与王大妈来往,并拒绝向王大妈支付赡养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王大妈再婚后,子女对她的赡养义务能免除吗?答: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享有婚姻自主权也是老年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一规定说明,不论父母的婚姻关系如何变化,子女都必须履行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但现实生活中却充满着许多无奈,当老年人为了安度晚年选择再婚时,往往会遭到晚辈们的阻挠。为避免出现这种局面,建议老年人再婚前就财产、继承等相关事宜与子女主动协商,必要时可以向老龄办、妇联、村(居)委会等组织求助,多方发力,以取得晚辈的理解与支持。如果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依照法律规定起诉至法院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必须明确,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上的约束,更是法律規定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子女应当体谅理解父辈的再婚行为,勿再人为设置老人晚年生活中的障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