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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275
为尊严而婚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人生与伴侣》 2003年第18期
为尊严而婚
为尊严而婚

     没有想到,我竟然会在2003年还没有过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放弃了单身生活。

    放弃的原因只有一个:我结婚了。

    因为太过突然,所有的朋友都半信半疑:怎么会结婚了呢﹖你不是一直对婚姻不感兴趣﹖不是一直说,不喜欢婚姻那种需要签字画押的形式﹖

    是啊是啊,话是我说的,说的时候,想必是斩钉截铁,掷地有声,所以每个人都记住了。因此现在,我就要同他们一个一个地解释。同样的话说多了,渐渐失去了感觉,而且身心疲惫。最后索性诚恳地写了一份告朋友书:关于本人结婚之充分理由——挽回尊严版。

    然后复制,粘贴,一遍遍发在朋友的信箱里。这真的是个不错的办法,还省去了面对面或者电话里那种语言的尴尬。

    总算给自己赚回些面子。

    其实一直以来,真是不晓得,到底为了什么,那么多的人非要结婚不可。爱就爱不爱就不爱,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它们放在一个形式里。还在年少的时候,我陪一个阿姨家的姐姐去办理结婚手续,当时看到她在那张纸上一栏栏填写,然后签字,按指纹,心里有些冷的感觉。好像看到旧片子中那些卖身契。偷偷说给姐姐听,她笑我:真是傻丫头,别小看了这张纸啊,它会给你安全感的。

    事情过去很久了,我一直耿耿于怀,加之生性是个贪恋自由的女子,所以彻底长大后,恋爱,失恋,再恋爱,都本能地拒绝着让爱情通往那种形式。安全感,我想那不该是一张纸能够承担的。我只是不喜欢婚姻,我不喜欢一切和形式有关的东西,我觉得如果感情需要用一份合同来约束,它就不再纯粹。

    因此,我一直这样昭告天下:我,不结婚。

    以为会做到。至少也会坚持一些年。

    在我自认为这种坚持是一种真实、一种纯粹、一种美好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其实彻底忽视了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一年前,我和海潮住在了一起。彼时,海潮28岁,我26岁,我们相识三年,相爱两年。其实都已经不是太年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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