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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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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人生与伴侣》 2004年第5期
     主持人语:杀人是罪,且罪不可赦,这是不容置疑、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本文主人公犯下的罪却并非那么简单,在负罪逃亡路途上,他同时又冒着生命危险出手相救数人,成为人们目光里的“英雄”、“活雷锋”,并且因此暴露身份,从而结束逃跑生涯,接受法律严厉制裁。他的行为是否值得﹖让我们听听读者的不同意见。

    浙江丽水,陈萍,女,公司职员

    说实话,看完这则案例,我对当事人汪新倒还有了几分同情与敬佩。事实上,人这一生可能会犯各种错误,程度不同而已。像汪新这样置身于某个特殊情境中,因为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的年轻人不少,但像汪新这样能在危境中仍保持着一份做人的正义感与良知的不多。或许是女人的同情心,我倒希望汪新在医院的那一刻,赶紧离开,在一个没人认识的陌生城市重新开始他的人生之路,而不是在审判席或监狱里。毕竟,那样他的一生差不多就毁了。他或许会被判死刑,即使能留得一命,也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幸福与爱情,不能去实现人生价值,而要度过枯燥的狱中生活。

    我觉得汪新的本质是个爱憎分明的好人,只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他甚至比许多一生没犯过罪的人更能称得上是个勇敢的好人!而暴露姓名使他失去了继续做好事的机会。相比,他为社会做好事的意义更甚于他的服刑给社会带来的意义。因此,我希望在对他审判时,能够从轻量刑。

    湖南株洲,邓浩,男,公司职员

    我觉得汪新是罪有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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