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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336
高尚不招摇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人生与伴侣》 2004年第8期
     2000年的秋天,我在西安一所高校进修。原来的单位从我进修的那~天起,就不再给我发工资了。我所有的学费与生活费用,都靠我接的几个家教来维持。

    那天下午没课,我到阅览室看报纸。在当天《华商报》的头版,登了一则报道,说一个营级军官,长年驻扎在新疆的边远之地,今年35岁了,因为驻扎的地方荒无人烟,爱情迟迟没有来到他身边。可是爱神没有降临,死神却光顾了他——他得了尿毒症,已到晚期。陪伴在他病床前的,只有他的七旬老父。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罢了。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停地发生,而我又没有拯救任何生命的能力。只是,报上报道他的原因,是他已立了遗嘱,死后要把他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院,供医学研究之用。而他的生命,仅仅只有一周的时间了。 报上有两张图片,一张是一个卧于病榻的男子,打着点滴,一位七旬老人,正在给他喂食,而另一张,则是那男人留下的遗书,明明白白地写着把遗体捐献给医学院的具体内容。看着图片,我突然感动。生命是如此崇高,而生命的主人,却在生命即将失去之时,还没有收获过人生最大的幸福。我捏了捏兜里的几张钞票,知道那仅仅是40元钱,以后的将近一周时间,我就要靠它们来生存。而它们对于尿毒症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也是多么的微薄啊。我想不出更好的可以帮助他的办法,但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去而无所表示。我突然想,我要用这40元钱买一束鲜花,玫瑰花,给他。我还要细心照顾他,喂他吃饭,帮他翻身,甚至于只有亲密爱人才可以干的接屎接尿。我要让他在死亡之前,感受到爱情的垂青。

    我真的这样做了。在我二十几岁的历程中,真的还没有买过鲜花。我来到花店怕店主诈我,因为我不了解花的价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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