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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193
你在哪儿,没有告发我的女编辑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人生与伴侣》 2005年第11期
     她不但没有去告发我,反而掏钱来替我买回自由。最令我感动的是,她给我的尊严留了最好的退路:她没有再见我,免去了我面对她时的尴尬,也没有再提起那天晚上的事。

    1998年,刚刚18岁的我,仅以3分之差与大学校园擦肩而过。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彻底心灰意冷,将自己关在闷热的小屋里足不出户。火热的骄阳驱不散我心底的阴霾。

    最终,要强的我拒绝了父亲让我复读一年重新参加高考的建议,带上高中时的全部课本,独自去了广东打工。我想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勤奋,一边打工,一边复习功课,来年再参加高考,那样我就能省下一年的学费,说不定还能赚到上大学的钱。

    广东的工作并不好找,而我刚领到手里还没有暖热的高中毕业证在去广东的路上就被小偷顺手牵羊了。在东莞奔波了半个多月,就在我快弹尽粮绝的时候,一家玩具厂的老板收留了我。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给玩具上色,但是工作时间很长,一天得上10小时班,有时候还会加班到凌晨,而且工资也很低,包吃住一个月400元钱。

    厂里的食宿条件特别差,饭常常吃不饱,而宿舍更是不敢恭维。几十平方米的屋里摆满了上下两层的架子床,床与床之间的过道仅能容一个人通过。宿舍里没有电扇,在南方高温的夏天,这样的宿舍就像一个蒸笼。最要命的是宿舍里非常嘈杂,40个男职工住在一间屋子里,抽烟喝酒打牌骂娘,让人不得安宁。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根本就看不进去书。

    两个月后,厂里的订单少了,老板不再安排我们加班,下午5点就下班了,到晚上12点熄灯睡觉,长达7小时的时间,室友们都用来喝酒打牌。我可不能像他们一样将大把的时间如此挥霍掉,我还有我的梦想,还要考大学。于是,我咬咬牙花50元钱在厂附近租了一间小屋,从厂里的宿舍搬了出来。

    在那间仅仅放得下一张床的小屋里,我将视为生命的书整齐地摆在床里边,夜夜与它们同眠。每天下班后,我就坐在门前看书。房东家还有3间房子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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