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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67764
网上“公示”丈夫偷情照,离婚证据激怒“第三者”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1日 《人生与伴侣》 2007年第16期
     几天后,沈小丽接到王强母亲打来的电话:“王强回来后,情绪非常低落,从早到晚躺在床上,问他出了什么事情,他先是一言不发,后来才说出被迫同你离婚了……”说到最后,王强的父母在电话中轮番劝说她复婚:“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就原谅王强一次吧……”沈小丽述说了离婚的前后经过,强调说:“我和王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可沈小丽却没想到,王强的姐姐王薇于第二天下午专程从泗洪赶到了沛县。

    沈小丽知道王薇嘴巴很厉害,她决定用那6张性爱照片说服对方。于是,她一边答应见面,一边打开电脑将移动硬盘里的照片拷出来,然后复制到她的腾讯博客上,她又登录自己的个人音乐网站,把6张照片全部贴了上去……

    随后,她给王薇的手机发出附上一条腾讯网址的短信:“你找一家网吧,看看你弟弟的精彩照片吧。”半个小时后,沈小丽收到王薇的短信:“我弟弟做得太出格了,他这是自作自受。换了我,也会像你这样做的。”

    此后,沈小丽怨气未消,只要遇到王强的亲友和大学同学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方式劝说两人复婚,她都要提供网址让对方“浏览”王强的偷情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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