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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9034
有些女性要对避孕药说“不”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29日 《人生与伴侣》 2008年第9期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有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以上病症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出现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对已经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时,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脑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月经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药物还能进入乳汁,对吃奶的婴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11.患胆结石、胆囊炎的妇女以及身体过胖、有胆结石家族史的妇女,要慎用避孕药。这是由于避孕药能升高血浆中的胆固醇,对于年龄较大、身体过胖的妇女,有可能诱发胆石症和胆囊炎,也有可能使患胆石症、胆囊炎的妇女病情加重。

    据《健康》

    编辑 / 赵明建, http://www.100md.com(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