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桥
征婚须知温馨提示:本刊读者服务“鹊桥”征婚启事只在本刊上半月版刊发,一律只对征婚者本人,不对任何中介机构。应征者若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信件或应征对象索要钱物,绝对是骗婚,请千万别回信,更不能寄钱物,以免上当受骗。
为方便您的信息查阅,本栏目将男女征婚者分开排列。祝您在本刊“鹊桥”觅得如意之人,我们的口号是:读人生与伴侣,得人生好伴侣!
1.征婚者须持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转信人身份证复印件,缺一不可。
2.来信和汇款,务请注明“鹊桥”栏目,并同时寄出征婚文稿。文稿一经寄出,不得改动。切勿在信中夹寄现金。文稿、各种证明和款全到齐后依先后顺序刊出。
3.征婚文稿必须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晰。在每篇文稿末尾,务必写上您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见刊用名听便)。
4.征婚启事收费标准:100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及数字:两个标点或两个数字算一个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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