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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是这样刻骨铭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21日 《人生与伴侣》 200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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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小公寓里放着一只陈旧的盒子,里面装满奇怪的玩意儿。郭凌风总是会在里面扒拉出一件,有时是一枚用锡箔纸卷的戒指,有时是一张泛黄的电影票根。

    他举着手里的小东西,嫌恶地看一会儿,又重重地丢进去后拿眼光逼问我,说,那个男人是谁?那小子早就把我过去二十几年的生命历程打探得一清二楚,每次偏爱明知故问。

    我面无表情地坐在电脑前,在网页上看如何保养皮肤。

    是的,现在的我,已经27岁,穿细细的高跟鞋挎小包包,头发烫成微卷,见谁都先摆出得体的微笑。出入写字楼的代价就是长年挡在电脑和空调前的皮肤光润不再,暗斑激增。

    郭凌风凑过来在我脸上睃了一圈,煞有介事地起哄,碧珂姐,你真的老了,你看这纹路,可以夹死一只蚊子了。

    郭凌风以我男朋友自居,这不是秘密,公司的姐妹老调侃我魅力非凡,这么鲜嫩的年轻人都从了。其实收买郭凌风只是在他坐公交车缺了一枚硬币时,我优雅地走过去替他投了,在第二次遇上时瞪大眼睛迷茫地说,真的不记得了。

    郭凌风和朋友开了个美术工作室,地址就在我们公司楼下。顶楼的餐厅里我老与他不期而遇,我们的餐盒里的菜大多时候都一个样,他挤眉弄眼,好有默契,真是天生一对。此后就打着我男朋友的幌子招摇过市,弄得人人皆知。下雨天,他会准备好伞,殷勤地候着,遇上加班,手机上就会收到他发的短信,姐姐,我在楼下等你呢,完了我送你回家,别怕。

    不是不感动,却也仅此而已。因为,在我的心里,早已刻了一个名字,叫李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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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小时候就认识了李千帆。那时我认为他的名字像个侠客,比如李寻欢这样的。

    他只大我一岁,看起来却比我稳重老练了很多,所以父亲偷懒让他带我上学。刚上一年级吧,通往小学的路弯弯曲曲开满野花,他大步流星跨着步子,我一路小跑跟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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