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人生与伴侣.综合版》 > 2015年第29期
编号:1242016
月光下与阳光下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3日 《人生与伴侣》 2015年第29期
月光下与阳光下

     记得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小说中有这样的情节:一对恋爱的男女,男子好像下不了向女子求婚的决心,因为他有时好像是在月光下看她,她的缺点都朦胧了,非常美丽;有时又好像是在阳光下看她,她的缺点都毫无遮拦地暴露无遗。记得当时看到这段话,就对“托翁”佩服得五体投地。到底是世界级的大家,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把需要长篇大论的道理和盘托出了。

    所谓在月光下看人,不一定就是在实际的月光下。这些年常常听到“距离美”的说法,就是人与人交往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比所谓“零距离”的密切接触好像更能维持长久。由于有一定的距离,彼此就都有空间,就都有自由,也更有利于保护各自的隐私。人们之间的一些矛盾,常常就是距离太近,也就是交往过密引发的。不少原来亲密无间的亲朋闹翻,既可能是利益的冲突,但也可能是距离太近有如在阳光下看对方,彼此的缺点都暴露出来而又不能相容的缘故。

    鲁迅先生曾说过,如果用放大镜或显微镜看某个人,即便他的皮肤再细腻,也会粗糙得不堪入目。在阳光下看人看事,当然可以一目了然,甚至明察秋毫。但是,通常人们之间的交往,彼此的审视,就不能全在阳光下,不能也不可以把对方看得“一丝不挂”。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至察”地看人、待人、要求人,这世界恐怕就没有几个好人了。这有如用放大镜和显微镜看女人的皮肤,这世界恐怕也就没有了美女一样。如果用明察秋毫的眼睛看世界、看生活、看他人,百般挑剔,容不得任何缺陷,也就不会有美了。

    在人际交往中,最好在月光下相看。在溶溶的月色中,彼此的小小的缺陷都朦胧了,会比阳光下相看更美丽。

    (摘自《羊城晚报》), http://www.100md.com(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