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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变了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2日 《人生与伴侣》 2016年第33期
     如果我28岁还在渴望着18岁的那双高跟鞋,那才是最应该可悲的。

    我27岁的时候,依旧一个人。

    那天高中许久不联系的胖子忽然在微信问我:“现在有着落了吗?”

    我如实回他:“孤单单无着落。”

    他说:“那和喵喵见见吧。”

    我想了想,回了他一个“好”字。

    【一】

    喵喵原名苗木壮,是个洋气的小美男子。他恨极了自己老土的名字,便在自我介绍的环节说:“大家好,我是喵喵,猫叫的喵喵。”他对我们讲,喵喵这个外语,确切的是动物语,符合他由内到外都很洋气的气质。

    于是大家就叫他喵喵。

    我喜欢喵喵,是拜喜欢喵喵的众多好姐妹所赐,我一向迟钝,她们都在讨论阶段最帅气的男生是哪一个时,我还拿着橡皮筋前前后后地问,有没有人愿意和我一起去厕所前的空阿地跳皮筋。

    又一次问的时候,被那个女生逮住,神经兮兮地问我:“杨希希,你喜欢的男生是哪一个?”

    “啊?我谁都不讨厌啊。”

    女生继续不依不饶:“别老土了,我才不信你没有喜欢的男生,快点说出来是谁!”

    那个女生手劲很大,对着我又掐又拧的,我吃痛便想着胡乱说一个看着顺眼的名字就好。那时候体育委员长得高,长得白,长得壮,又会打篮球,还负责发新课本,我觉得就挺好,刚说出那个男生的名字,就又被掐了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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