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游”酿成损害旅行社照样担责
随着旅游活动的日益普遍和频繁,很多旅游者已不再满足于普通的旅游方式,转而追求更加惊险、刺激、另类的“探险游”。探险即意味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发生损害自然在所难免,而一些旅行社恰恰是以游客自甘冒险来推卸责任。其实,“探险游”不等于冒险游,旅行社并不能够逃避赔偿义务。
“免责约定”并非真能免责
【案 例】 位于江南的一处景点内,有一个面积超过3万平方公里的溶洞,洞内景观险峻、绚丽,令人叹为观止。由于已开发面积不到三分之一,许多地方还戴着神秘的面纱,更让一些探险爱好者跃跃欲试。2012年4月1日,劳斌得知一家旅行社准备在“五一”组织一次“探险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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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约定”并非真能免责
【案 例】 位于江南的一处景点内,有一个面积超过3万平方公里的溶洞,洞内景观险峻、绚丽,令人叹为观止。由于已开发面积不到三分之一,许多地方还戴着神秘的面纱,更让一些探险爱好者跃跃欲试。2012年4月1日,劳斌得知一家旅行社准备在“五一”组织一次“探险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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