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贫困人口医药费“一站式”结算
为贯彻实施33项民生工程,我省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规定,贫困人口医药费用将采取“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規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贫困人口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合规医药费用,回参保地的医保管理经办机构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结算。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