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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代替证明,破局遗产继承“取证难”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4日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23年第10期
李艳,立遗嘱,继承人
     “我姥姥如果在世,都110多岁了,为什么非要找到死亡证明才行?”因找不到证明姥姥不在世的证据,北京六旬老人李艳始终无法继承其母亲的房产,引发了网络热议。

    类似情况在全国并不少见。在逝者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我国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意味着,继承人往往需要提供多个相关亲属去世的证明才能获得遗产,相关继承问题往往陷入僵局。一个好消息是,已有多个地方正在探索破局这一继承难题。这些做法具有全国推广的可行性吗?

    案例:父亲过世13年却无法继承房产

    2010年,李艳的父亲过世了,悲痛之余,她也不得不着手处理老人的遗产。父亲名下有套房,位于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南路社区,这也正是他们一家的住所。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母亲和自己唯一的弟弟已经过世的情况下,想把这套房过户到自己名下,竟如此之难。

    “当时我从公证处捧回一大摞表格,光是死亡证明就得提供7个人的——弟弟、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父亲、母亲。因为同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也都有继承资格。”李艳无奈地说,父亲、母亲、弟弟都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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