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征婚遇陷阱,法院首次判定骗色者侵犯“性权利”
东升,阳阳,婚恋
颖子年过三十的大龄女编导在某婚恋网站上发布征婚信息,结识了一位比她足足大了25岁的董事长。女编导嫌他年龄大,但董事长穷追不舍,并且隐瞒尚未离婚的事实,谎称自己“离异多年”,两人先恋爱后同居。女编导为他辞职、流产,其间董事长还将她带回老家,与老家的一干亲戚见面,董事长的父母也把她当儿媳妇接待。然而一年后,女编导突然发现,这个多金的老男人不仅没有离婚,还有一个私生子。女编导认为董事长用欺骗手段获取她的性爱,使她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被动付出性爱和感情,违背了她本人的意志,侵犯了她的性权利。2013年1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董事长侵犯了原告的性权利,判决被告朴东升15日内赔偿原告柳芸15万元。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以侵犯“性权利”宣判的案件。
网络征婚,剩女配光棍
2009年12月的一天,柳芸习惯性地点开某婚恋网站,显示收到一封“情书”,对方是北京市某公司董事长朴东升。
柳芸是北京姑娘,先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后考入中国传媒大学,担任过记者、演员和导演。柳芸长相清秀,体态婀娜,但因为一直忙于事业,婚姻问题耽搁了。3个月前,已经33岁的柳芸在婚恋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征婚信息。
柳芸在网上的个人资料和照片吸引了朴东升。朴东升在信里对柳芸说:“我在北京打拼很多年了,有一定经济基础,与妻子多年以前就已经离异。现在年纪大了,一个人在家时常感到孤独,想要有一个女人来照顾我。”
柳芸看完信后点开朴东升的个人信息,没想到朴东升居然已经58岁了,比她大了25岁。柳芸暗暗摇头。出于礼貌,柳芸回复道:“你好,我想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大了点,在一起不太合适。”
被柳芸拒绝后,朴东升丝毫没有气馁,再三强调年龄差距不是双方感情的瓶颈。“我是个老光棍,在北京有一家公司,需要有个女主人来帮助我管理。子女们也都独立,不会干涉我的感情问题,结婚后我们还可以生个孩子。”朴东升态度诚恳,言辞幽默,为了增加说服力,还发了一张“光棍证”给柳芸看。柳芸被朴东升的幽默逗笑了,开玩笑说:“我是不是也该去领张‘剩女证啊?”就这样,两人在网上聊起来,相谈甚欢。
2010年12月17日,两人相约在蓝色港湾咖啡店见面。朴东升一身灰色的休闲装,面色潮红,看起来神采奕奕。柳芸有些意外,眼前的男子并不像年近六旬的老爷子,这让柳芸对朴东升多了几分好感。
随后,两人进行了一次真诚的谈话,交换了彼此之间对于婚姻的看法。朴东升的语气很是诚恳,还带着男子汉的霸气。“或许,与朴东升交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柳芸被朴东升的话语打动,有点动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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