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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20006
儿童是否有权接受赠与?
http://www.100md.com 2012年5月1日 《家庭.育儿》 2012年第5期
     李晓5岁生日那天,叔叔送给李晓一架价值2万元的钢琴,并在生日当天将钢琴安装到了李晓的书房。但生日过后两天,叔叔就反悔了,以李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能力接受这样贵重的礼物为由,想要取回钢琴。李晓的父母不同意,说已经赠与给李晓了,而且李晓很喜欢,如果叔叔坚持这样做,会伤害到李晓的感情。那么,叔叔是否可以取回钢琴呢?李晓有无权利接受赠与的钢琴呢?

    律师分析:

    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从民法的角度讲,孩子在10周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孩子满10周岁以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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