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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20010
父母离婚后,儿童权益如何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12年5月1日 《家庭.育儿》 2012年第5期
     2005年,刘某和王某协议离婚,4岁的芊芊和凡凡分别由爸爸妈妈抚养。2006年,王某因工作繁忙将凡凡交由妈妈照顾至今。之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凡凡的抚养关系,但王某坚决不同意。法院受理后,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让姐妹继续共同生活。(案例来源:华龙网)

    律师分析:

    当父母因为某些原因离婚时,虽然孩子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和新的生活,但如何在各方面保护自己的孩子,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如何不让孩子受到身心等方面的伤害呢?

    Q1: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子女一般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那么父母离婚后呢?

    A: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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