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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嫁接整形必读本(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8月1日 《医学美学美容·财智》 2011年第8期
     证,同时从从业人员来讲,第一类是有资格的,而且注册地点就在本机构;第二类是医生没有在本机构注册,而是在其他机构注册,是走穴过来的,严格来讲,是不算有资质的;第三类是医生没有执业资格,他可能有资格证书却没有执业注册证书。消费者在选择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要看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其次要看医生的资质,了解其注册地点,如果不是注册在你所求医的机构,则说明该机构的医疗力量有限,应该慎重考虑。

    《财智》:正规的整形医疗美容机构对美容医务工作者的要求是什么?从业资格期限指的是什么?

    李岑岩:《医疗美容管理办法》中对主诊医师有很明确的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和一般医院对医生的要求不一样,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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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智》:医疗美容机构的风险有哪些?如何在经营中规避和解决?

    李岑岩:风险来自于方方面面,首先是硬件上的风险。如果你是一个诊所,那么就不能去做三甲医院才能开展的项目,一定要有合法的资质并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要聘请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不要超越规范去做事情;其次是在经营过程中行为上的风险,比方说不可以虚假宣传、欺骗顾客等欺诈手段来经营,要规范机构行为。

    《财智》:美容院是否有资质和资格引入部分医疗美容项目,如果可以,有哪些,对他们的要求又会如何?

    李岑岩: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涉及到真皮以下的美容项目都属于医疗范畴,不具备资质的美容院是没有资格做的,但事实上例如文眉、文唇等简单的项目美容院都在做。从市场需求来看,真正的医生去从事这类简单美容项目的很少,而美容院的技师是很有经验的,这是一个矛盾点。我们还是希望国家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健全,把美容院可以做的项目合理归口,同时对其资质进行规范,设立相关的培训制度、职业资格等,从而规范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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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容皮肤科中一些无创的项目,例如光疗、物理疗法等不对人体造成损伤的技术以及美容中医科的中药外治美容项目可以放到美容院去做。

    电波拉皮、光子嫩肤等虽然所使用的能量来源不同,但其实都属于光电疗法,也就是使用光电波的能量来破坏肌肤内的老化松弛或色素囤积的结构,进而诱发肌肤的重建新生,来达到改善肌肤状况的目的。—言以蔽之,就是先破坏、再建设。在适当范围内,破坏力越强,效果越好;破坏力不够,效果就有限。通常医疗诊所所用的仪器,功率强度都较大,可以提供较强的破坏力,但同时也更危险,必须由专业医师小心操作调节,才不会过度破坏肌肤而又能达到美容的目的。美容院有时会采用类似但功率强度较低的仪器,效果上虽然大打折扣,却可以大幅提高安全性,不至于造成问题。最让人担心的是由非专业医师的美容师来操作专业仪器,安全性确实有疑虑,最好避免。

    真正的电波拉皮、光子嫩肤、磁波光等,过强时都有灼伤肌肤的可能,因此不适合在美容院使用。而黄金光面膜、动力光等使用LED光源,其强度不至于灼伤皮肤,适合在美容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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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智》:如何看待生活美容机构从事医疗美容这一现象,有些生活美容院同时具备医疗和美容的双重资格,您认为这种情况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吗,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整改?

    李岑岩:生活美容院不可以从事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未来的发展趋向是在从事医疗美容的同时也从事生活美容,具备医疗资质的单位开展生活美容的项目是可以的。经营模式可以采取前店后院的模式,或是与美容院合作,共享消费者。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要给予不同的要求,如果生活美容院符合从事医疗美容的要求也是可以的。整改重点就是加强规范、行业自律,不要将生活美容中一些不好的营销手段引入到医疗美容中来。

    《财智》:在正规经营的前提下,您是否认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个行业可以相互融合、交叉发展?如果这成为一种新趋势,政府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规范?

    李岑岩:这是一个趋势,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者之间,除了医疗美容中的外科整形这一块,其他的项目都以美为目的,可以统一。从政府层面来讲,资质上的审批是首要的,另外要加大力度监督美容机构不要做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 百拇医药(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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