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声音(2)
微声音,欧盟对化妆品法规中的原料清单进行修订,台湾面膜年销售量超1.5亿张,百货业“国标”出台促销将不能“胡来”
《规定》率先对此做出规范:“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未成年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医疗美容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前,应当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等事项。”欧盟对化妆品法规中的原料清单进行修订
欧盟近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 No 344/2013,对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附录III(限用物质)、附录V(防腐剂)和附录VI(防晒剂)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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