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新国标已正式实等
安全信息味精新国标已正式实施
味精新的国家标准已于2007年12月正式实施。新国标要求,味精产品必须无肉眼可见杂质,且没有异味。增鲜味精,谷氨酸钠含量不得少于97%,添加剂含量不得超过3%。标准将新增对味精产品的分类,并将增加对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的理化要求。
据悉,标准按添加成分,将味精产品分成三大类:即普通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加盐味精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均匀混合物;增鲜味精则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增鲜剂,其鲜味度应超过混合前的谷氨酸钠。
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谷氨酸钠在120℃以上会发生化学变化,有轻微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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