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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85067
国庆起超市无标识手撕袋禁用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08年第10期
     安全信息

    国庆起超市无标识手撕袋禁用

    从今年6月1日起国家限塑令开始实行,到超市商场购物塑料袋不再成为免费午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的字样和“QS”等标志,无标识的空白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有关部门将增加监管力度,如果发现商家再使用无QS标识袋,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最高罚款将达2万。

    4类食品可不标识保质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日以前,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以后生产的食品将起用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规定还称,四类食物可以免标注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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