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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食品安全法》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09年第7期
     今年6月1日,我国正式出台《食品安全法》,这部新法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它较原先实行的《食品卫生法》有了很多实质性的改动:免检产品成为历史、适用范围被扩大、新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必须“技术上确有必要”才可添加、食品安全风险要进行监测和评估。就这些焦点问题,我们走访了上海市食品研究所的技术总监马志英高级工程师,请他为我们做了一些解答。

    问:今年2月份,蒙牛特仑苏OMP牛奶被传出含有怀疑会促进癌细胞生长的激素类蛋白IGF-1物质。尽管卫生部最后作出结论,消费者饮用特仑苏OMP牛奶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许多消费者对此仍然心有余悸,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马:食品添加剂一定要注意它的“范围”和“量”,像蒙牛牛奶中的OMP,它是尚未列入我国添加剂范围的产品,不管有害或无害,一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先上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通过评估被纳入我国添加剂使用范围后方可添加,所以蒙牛牛奶中添加OMP虽然对健康无害但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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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五条中提到,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怎样理解“确有必要”?

    马: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对食品具有改良品质、延长保存期、改善加工性和增加营养成分等功能,另一方面使用不当也可能带来危害。确有必要是依据从少原则,比如为了延长保质期,有些食品添加防腐剂在技术上可能确有必要,而纯粹为了外观好看,在面粉中大加增白剂就不属于确有必要。

    问:《食品安全法》明确分段管理的体制,农产品这一块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督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管……从理论上来说,似乎把食品从生产到流通以至消费各个环节基本覆盖了,但实际上还会出现一些环节上的空隙。一般的安全事故往往就出现在这些环节上,可能前面这个部门说不归我管,后面的部门也说不归我管,就出事了。您怎么看待这个无缝衔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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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它的职能应是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首先要向相关部门上报,如果责任涉及到两个部门,就由食品安全委员会来统筹协调,界定当中的界限,以确保做到各部门之间无缝衔接,不互相推诿。

    问:《食品安全法》中另一受人关注的话题是保健品被正式纳入食品中进行统一管理,关于这一问题,您怎么看?

    马: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的转变,虽然两者只有二字之差,但却有许多条款在法律上的概念不一样。《食品安全法》总则中第二条就写得很明确,《食品安全法》不仅仅是管食品的,其他和食品相关的内容,包括“食品流通和餐饮,食品包装容器,食品添加剂”等等,都属于该法的管理范畴之内。

    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三审稿之前尚未纳入专门条款范围,三审稿之后正式列入监管范围。原来保健品的“药健字号”早已取消,而进口保健品则要经过国内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入国内市场销售。《食品安全法》将对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监管,为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获得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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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讯息*

    食品添加剂要与产品标签内容相符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此外,《食品安全法》还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上海拟建全国首家“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

    全国首家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近日将在上海率先建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正在向上海市政府报告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供技术支持。

    这个保障食品安全的技术平台得到了卫生部和上海市政府的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上海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卫生部部长陈竺也表示,将建立国家层面的类似专业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风险评估。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人士表示,这种评价中心主要进行事前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应对,为政府和老百姓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这样的风险评价中心,“评估只能依靠国外数据,但是中国人饮食结构有别于外国,故偏差较大。”, 百拇医药(杨 扬 周寅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