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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90650
七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将重查等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11年第6期
     七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将重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于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突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和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为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罪提供了有力武器。

    餐饮单位自制火锅底料等

    须公示食品添加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增加为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并将提高抽检频次。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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