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蛎鲜美
上海的美食流行愈来愈花样百出了,这也与上海人留给全国人民的印象有关——头脑灵活,朝三暮四,吃着碗里还惦记着人家盘里。可是换个角度看,就是追求创新,永不落后。这不,靠盐焗海鲜打天下的“××小姐不等位”、以牡蛎为卖点的“小×蚝情”火得一塌糊涂,几次路过,门口等位人太多,我们吃饱了有事干的人必须翻一个白眼,拂袖而去。蚝就是牡蛎,生蚝就是原生态牡蛎。小时候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一开始就说吃牡蛎,看得我一头雾水,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感觉上是很高贵的东西。
去日本后才吃到叫“牡蛎”的贝类,日文叫“生かき”,那玩意儿完整的时候面目十分狰狞,拿在手里完全不知道如何下手。就像是一块海边拣来的石头,手掌大小,表面岩层样,很锋利。听说是附着在海边的岩石上而长成浑然一体的。行家里手拿一个介于钻子和螺丝起子之间的专用工具,往牡蛎饱满的一头那个“肚眼”一插一拧,就开了口子,然后掰开。因为有碎碎的岩片,所以得到自来水下冲一冲,然后挤上柠檬汁去,马上扒拉到嘴里吃。味道那个肥美啊,真的叫欲罢不能。
牡蛎的鲜美在于它肉身的饱满含糊,辨不清是肉还是黄,一团嫩嫩的东西含在口中,淡淡的咸腥味,不用多嚼,刺溜一下就滑进了喉咙,过程迅速到悔意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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