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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8333
礼失求诸野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1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11期
礼失求诸野
礼失求诸野

     复旦大学教授乐嗣炳生前悉心研究民俗学,他有一个著名的学术观点“礼失求诸野”。在这里,“礼”指礼仪风俗,“野”是鄙野之地,或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处。中原地区的习俗失传了,也许能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找回来。乐先生以“家”字为例,“宀”(宝盖头)下面拴着“豕”(一头猪)。屋顶下有一头猪,说明这里已有家庭副业了,像个家了。如今中原地区谁家屋顶下拴头猪呢?但如果,你到云南傣族吊脚楼(竹楼)去看看,上层住人,下层真拴着一头猪。

    乐先生还举了一个有关饮食的例子:中国人古代吃饭不用筷子,用的是什么呢?爹娘给的“五爪金龙”——手。何以见得?据《左传·宣公四年》记载:“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这段话说的是,战国时郑国的公子宋(即“子公”)有特异功能,即在品尝“异味”(好东西或没尝过的)前,会“食指大动”。为什么呢,因为按当时的食俗,从大拇指算起,第二指是用来“刮”一点羹来尝味的,故又将第二指称为“食指”。郑灵公得到一只大鼋,大夫们都能分一杯羹,因为子公夸口说自己有特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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