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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慢性病 赶快去认定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人人健康》 2007年第11期
     为减轻参保人员长时间治疗慢性病的经济负担,太原市劳动局决定从7月1日起,再增加9种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病种,即: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对应情况为心功能III级或肾功能衰竭)、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肺源性心脏病以及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上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提出申请,每位参保人员只能申请一种门诊慢性病。申请程序是,参保患者持本人IC卡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拟申请疾病的检查资料、检查结果、住院病历复印件,前往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人民医院、省心血管医院、省肿瘤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进行初审,其中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要在省肿瘤医院初审。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0月的每周二下午和每周五下午(法定工作日)。

    初审合格后,根据参保患者的《门诊慢性病鉴定表》,医院将初审基本信息报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定。之后,参保患者就可凭领取的《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到认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治疗。如果符合出院指征,出院后可申请门诊慢性病辅助治疗。此外,参保患者只能到认定医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一年之内不能更换,已享受待遇的患者,每年复审一次。, http://www.100md.com(吉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