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立医院将改进服务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2010年2月5日,国家卫生部发出《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意见强调,公立医院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革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对于医疗收费和医保结算的相关服务,卫生部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
同时,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配合,探索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收费),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意见提出:将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个人应缴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各种结算制度、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卫新), 百拇医药
意见强调,公立医院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改革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对于医疗收费和医保结算的相关服务,卫生部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
同时,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配合,探索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收费),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意见提出:将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个人应缴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各种结算制度、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卫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