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本人和亲属用血后,通过什么途径享受报销?
无偿献血异地用血报销需提交的材料
1.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
(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2.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
(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
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3.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2)山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证明;
(3)用血者与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的关系证明;
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报销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 太原市血液中心
咨询电话:0351-8304100 8304200, 百拇医药(胡金柱)
1.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
(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2.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
(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
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3.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须向用血地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2)山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证明;
(3)用血者与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的关系证明;
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报销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 太原市血液中心
咨询电话:0351-8304100 8304200, 百拇医药(胡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