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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癫痫治疗用药及注意事项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1日 《中国保健营养·临床医学学刊》 2011年第3期
     药物治疗总的原则是:用药时间早、剂量足、服药准、时间长。所谓用药时间早是指一旦癫痫诊断确立后,立即服药,控制发作。因为癫痫具有进行性及自动催化性质,发作波的传导可以变得一触即发。建立习惯性联系,可继发性地形成镜样灶,更加重了治疗的难度,经验证明药物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有人统计,1年内治疗缓解85%,发病2年后开始服药50%,10年则降至13%,使用药的剂量要足,否则不能控制发作,反有增加耐药性之虞。一般药物显效时间为1~2周,如无效时需增加药量,直至控制发作或出现毒性反应为止。有条件可作血药浓度测定。检测用药量是否足,若仍不能控制发作可更换或增加第二种药物。所谓时间准,是说服药要按时。如24小时无规律发作者,可以将一天的药量分3~4次服用,夜癫痫可睡前一次性服药,月经性癫痫可在行经期增加药量,癫痫的慢性难治性决定了服药时间长。服药以停止发作为标准,当然有约5%的癫痫病人,服药量已达最大发全量仍不能控制发作,就需要换药物或另谋治疗方案。一般在停止发作3~5年方可停药。有些病人服药几个月,控制了发作,就自以为已治愈,不再服药,结果癫痫又发作,且较原来发作程度重,有人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病情严重,危及生命。因此,减药的问题应慎重,在门诊中应征得医生同意。

    在用药过程中力求精简,切忌胡乱换药,以免无法掌握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治疗时应先用1种药,剂量首先选用有效剂量中的最小量,如无法控制发作再换另1种药。选择抗癫痫药时,因癫痫的类型不同,所以用药各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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