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原则及正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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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β受体阻滞剂 应用原则 正确使用方法
β受体阻滞剂作为心血管领域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药物之一,对各种心血管疾病的防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因其不良反应使该类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率偏低,剂量偏小,存在不规范应用的现象。为改变这种落后现象,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而编写了〔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原则及正确使用方法〕。
1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原则
1.1主要选择具有高选择性的β1或选择同时具有阻断α1、β1受体功能又不具有内源性拟交感活性(ISA)的脂溶性或水脂双溶性的β受体阻滞剂;
1.1.1可供选择的常用药物特性列表如下。
1.1.2使用本品开始剂量要小:增加剂量要慢,临床观察要严(用药后要密切观察血压、体重和呼吸等)。
1.1.3要选择半衰期长的长效制剂:长效制剂(如奈必洛尔),本品能降低慢性心衰死亡率,且能24小时平稳降压,尤其能降低易诱发脑卒中的清晨高血压)。
1.1.4使用β阻滞剂要达到目标量或最大耐受量:每种β阻滞剂的目标量即为常用的推荐剂量,最大耐受量是指清晨起床前静息心率达到55﹣60bpm[1]。
1.1.5β受体阻滞剂应用的注意事项。
1.1.5.1医生在开始给药前,应确保患者不存在容量负荷过重,并在给药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的体重、心衰症状和体征。若患者体重增加1-1.5Kg,不论其有无心衰恶化征象,均应加强利尿剂的使用。患者出现体液潴留和心衰恶化,不需要停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出现持续水肿和严重失代偿性心衰时才考虑减量或暂停。待患者经利尿剂治疗后,确认无体液潴留后,再重新使用β受体阻滞剂。[2]
1.1.5.2乏力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可出现乏力和虚弱感,这些症状大多可在数周内消失,无需停药。若患者出现严重乏力或乏力伴有外周低灌注症状(肢端湿冷,血压下降),医生应将β受体阻滞剂减量或停一段时间再重新起用或更换其他β受体阻滞剂。
1.1.5.3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β受体阻滞剂引起明显心动过缓(HR<50bpmb)并伴有头昏或Ⅱ-ⅢA-V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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