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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70784
关于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时机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4年2月1日 中国保健营养·上旬刊 2014年第3期
     【摘要】 目的 探究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的最佳手术治疗时机。 方法 选取我院2012年2月——2013年10月间收治的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患者63例,将其按照从发病到治疗时间分为早期组(0-6h)、中期组(6-12h)、晚期组(>24h),对比三组临床疗效、预后、颅内再出血情况及并发症发生情况。 结果 三组临床疗效无明显差异,总有效率分别为90.4%、95.2%、95.2%,但中期组与其他两组相比,预后好,再出血率小,术后的并发症也相对较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最佳时机为6-12h,此时手术术后再出血率及并发症发生率会大大降低,预后好,因此医生应准确掌握手术指征,选择恰当时机实施手术,以最大程度的挽救患者生命。

    【关键词】 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时机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239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3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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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血压脑出血是高血压病症的最严重并发症,病情危重、进展迅速,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及高死亡率的特点。引发高血压脑出血的主要原因为颅内压的突然增高与出血肿块引起的病理变化,因此,及时有效的清除血肿,减轻患者脑缺氧和脑水肿,是提高生存率的关键[1]。随着医学的发展,高血压脑出血的治疗方法也取得一定成就,但手术治疗时机方面一直存在争议。为进一步探究高血压脑出血的最佳手术时机,现选取我院2012年2月——2013年10月间收治的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患者63例,对其不同时间段使用同种手术方法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2月——2013年10月间收治的急性期高血压脑出血患者63例,按照患者发病到治疗时间将其分为早期组(0-6h)、中期组(6-12h)、晚期组(>24h),三组患者均为21例。63例患者中,男性41例,年龄在43-7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6.79±3.26)岁,女性22例,年龄在46-81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7.46±4.31)。对患者进行病理检查及诊断,合并慢性支气管炎的患者11例,合并肺气肿的8例,合并糖尿病的25例,有消化道疾病的患者19例。无凝血功能障碍、颅内感染、心肾肝肺功能不全者。患者脑出血部位在丘脑的有42例,小脑部位的16例,脑干部位2例,其他部位3例,出血时间均在72h之内,血肿体积>30ml。所有患者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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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方法 三组患者均采用血肿清除术治疗,手术方法如下。于颅骨钻孔4个,使用线锯锯开颅骨,去除骨瓣以作减压。行放射状将硬脑膜切开,使用脑针进行穿刺,确定颅内血肿部位。于颞上回做皮层切口,约3-4cm,电凝止血,沿着穿刺方向向内深入,可至血肿腔。应用吸引器进行吸引,必要时直接采用取瘤钳,凝血块若粘连较为紧密,不要强行去除。根据患者的脑压情况,必要时缝合颞肌,放置引流管,最后将各部位逐层缝合。术后脱水治疗来降低患者颅内压,保持机体水电解质的平衡,预防出现感染,注意及时控制血压,避免心衰及高血压危象出现,硝普钠或硝酸盐类药物要谨慎使用,防止加重脑水肿,加强对患者的临床护理[2]。

    1.3 预后评估标准 术后2周对患者进行GOS评分,优:患者恢复良好,可以正常生活,神经障碍较轻;良:中度病残,但是基本生活可以自理;中:重度病残,患者基本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意识清楚;差:植物生存,甚至死亡。

    1.4 统计学分析 对本文所得实验数据均采用SPSS12.0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所得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所得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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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结 果

    经过治疗,63例患者病情均有明显改善,三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差异不是十分明显,早期组、中期组和晚期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90.4%、95.2%、95.2%。但对比三组的GOS,中期组死亡1例,早期组死亡4例,晚期组死亡3例;对比三组的颅内再出血率,早期组的再出血率为85.7%,中期组再出血率为23.8%,晚期组再出血率为52.3%;对比三组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早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42.8%,死亡2例,中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4.2%,死亡1例,晚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52.3%,死亡3例。中期组的GOS、颅内再出血率及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均优于其他两组。由此表明,中期组预后好,再出血率低,并发症发生率相对较小,为高血压脑出血的最佳手术时机。三组对比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高血压脑出血会导致脑组织进行急剧膨胀而诱发脑疝,同时也会使微血管产生痉挛、梗阻,甚至直接使神经系统丧失功能,病情恶化容易引起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的各种并发症,导致患者永久性的残疾甚至死亡,危害巨大。手术治疗能够尽快解除这种压迫,降低颅压,缓解损伤,促进受压神经元恢复正常[3]。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发病后应尽快治疗,但手术时间过早则会影响止血效果,早期的血肿压迫虽然有利于止血,但手术操作过程中也容易产生新出血点,复发出血,致使术后再出血率高。本次研究中的早期组再出血率明显高于其他两组,因此,在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治疗中,不主张过早手术。手术时间过晚患者发生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的并发症几率相对较高。本次研究中,晚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52.3%,死亡3例,明显高于其他两组,直接威胁患者生存。因此,临床中对病情危急的患者可以先给与降低颅压,控制血压及畅通气道的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实行血肿清除的手术治疗。因此,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应在6-12h之后进行,此时手术效果好、预后好,再出血率低,并发症少,为最佳手术时机。

    参考文献

    [1] 刘家敏.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方式及手术时机的选择[J].实用全科医学,2010,12(05):138-139.

    [2] 毛庆.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时机及手术适应症的探讨[J].华西医学,2010,10(06):70-71.

    [3] 苗磊.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时机选择的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2011,18(02):150-151., 百拇医药(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