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存在问题与改进对策及建议(1)
【摘要】深圳市职业卫生监督当前存在法律规定有不完善之处、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未按规定进行等,建议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全社会都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充实职业卫生监督力量,提高执法水平;为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从源头防治职业病的力度,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关键词】职业卫生监督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R1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0)09-0-02
作为公共卫生监督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以前一些潜在的、隐藏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2009年在深圳发生的外来劳务工集体体检事件,已经充分暴露出职业卫生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历史、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但同时也应认真反思目前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使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1 当前职业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存在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情况
根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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