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职业病诊断分析(2)
1.4 方法 采取现场调查与职业健康监护、病人入院病历资料,职业病诊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2 结果
我国目前的诊断依据:GBZ68-200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1]规定,在诊断“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时苯所致白血病须执行GBZ94-2002《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2],该标准规定苯所致白血病诊断累计作业工龄应为1年以上(含1年),潜隐期1年以上(含1年)。作者单位在2012年3月对该例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将该患者诊断为苯致白血病,但也有不同观点,对以下影响诊断结果问题存在争议。
2.1 接触时间 该单位与患者自述的职业史接触时间相差较大,诊断机构发函要求患者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都采取举证与反举证的原则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仅患者提供了相关资料,而用人单位没有提供。有诊断成员认为对患者在2008年10月-2008年12月在一个商场装修时进行现场监督商场的接触苯行为予以采信个人的自述,对2009年2月21日-2009年12月4日在湖南XX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从事叉车司机接触苯的时间认为采信单位的证明材料比较合理。大部分诊断人员认为用人单位在没有反举证的条件下,应该采信患者的职业史,这里的职业史接触时间采信是本病例职业病诊断的关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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