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损伤法医学鉴定分析及鉴定标准问题探讨
第1页 |
参见附件。
【摘要】目的分析活体损伤法医学鉴定的特征,探讨当前法医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方法回顾性分析542例活体损伤的鉴定资料,统计分析损伤部位、致伤物、案件性质与损伤程度的关系。结果损伤部位主要集中在头面部(64.94%、四肢(17.90%;损伤物以钝器(46.68%、锐器(27.86%为主;致伤原因以刑事犯罪(33.1%、交通事故(14.95%为主;轻微伤占69.19%,轻伤占17.53%,重伤占9.23%,诈伤占4.06%。结论《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鉴定标准中存在个别鉴定标准不完善、鉴定方法单一及鉴定时限不明确等问题,应不断完善鉴定标准、鉴定方法并统一鉴定时限。
【关键词】法医鉴定;活体损伤;鉴定标准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10.032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582-01
法医鉴定的准确性可为受伤者维权及司法审判等提供客观依据。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实践对活体损伤法医鉴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法医鉴定实践中,因鉴定标准不完善等原因,使得鉴定结果存在偏差或错误,使伤者的维权道路困难重重,也对司法权威带来严重影响[1]。本文结合542例活体损伤者的法医鉴定实践,提出当前法医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542例为自2008年4月——2012年4月进行活体损伤鉴定的患者,男382例,占70.48%,女160例,占29.52%;年龄9-73岁,平均(28.6±7.1岁,其中超过70%患者在20-40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