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在临床的应用
【摘 要】为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保证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医生在临床使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是否皮试,或再次使用是否重新皮试、皮试阳性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头孢菌素;皮试
【中图分类号】R4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2-0234-02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因其抗菌作用强、疗效高、毒性低等优点,是临床医生抗感染治疗首选的药物之一。随着此类药品在临床医疗中的广泛应用,患者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日益增多,甚至有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病例的报道。为确保用类药的安全性,临床上会在用药前进行皮试,但皮试无统一标准,现就药品的皮试现状进行探讨。
1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现状
1.1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在使用前对患者要做皮试的的问题,据查在我国的药品使用类书籍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限制性条款,所以当前各医疗机构都是根据惯例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执行,这也就造成了当前在此类药品的使用问题上存在的争议。
, 百拇医药
1.2 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配制标准现状
1.2.1 皮试液种类的选择
在临床实践中,不同的医院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采用的判断标准和皮试方式也存在差异:(1)以青霉素皮试作为判断依据;(2)用某一种头孢菌素替代拟用药品;(3)采用拟用药品做皮试;(4)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确定选用此类药品的标准:(1)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原则上不选用头孢菌素药品;(2)若患者仅有过敏皮疹反应,病情确属需要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可进一步做头孢菌素皮试。不过在选用此类药品时,绝大多数医院倾向于用拟用药物做皮试。
1.3 用青霉素或某一种头孢菌素药品做皮试存在的问题
1.3.1过敏原理
头孢菌素类药物本身无免疫原性,不引发过敏反应,其高分子聚合物杂质才是主要的过敏原,其与蛋白质、多肽等大分子载体结合成完全抗原或本身聚合成多价半抗原后,诱发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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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头孢菌素与青霉素间呈不完全交叉过敏
根据科室以往收治患者的观察后发现,对青霉素过敏者,只有极少数患者对头孢菌素类药品过敏,而青霉素皮试呈阴性患者,头孢菌素皮试亦可呈阳性,但发生率较小。
1.3.3 各种头孢菌素类药品之间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如果不同头孢菌素之间R1侧链结构完全不同,在理论上一般不会发生交叉过敏反应,由此可见,使用青霉素或某一种头孢菌素药物做皮试,并不能检测出所有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有特异免疫反应的个体,不能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同时使许多患者失去合理用药和及时治疗的机会。因此,在临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时,应采用拟用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
2 头孢菌素类药物重新做皮试的问题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品停药后再次使用,两种以上头孢菌素类药品同时使用或使用途中更换药物和批号,同种药物不同剂型等是否皮试的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资料显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同一种头孢菌素类药物停药后再次使用;更换头孢菌素药物前正在使用青霉素的患者,临床中只有少部分重新做皮试。由于头孢菌素类药物7位侧链和青霉素6位链结构相似,200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明确规定了青霉素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 d以上,须重新做皮试。发生过敏的机制除了药物本身的结构外,还与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蛋白及其聚合物有关。由此可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的头孢菌素类药物致敏性可能不一样。因此,头孢菌素类药物停药后再用药或更换药物前或更换批号后是否需重新做皮试的问题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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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配制的问题
因头孢菌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价格昂贵,国内没有任何厂家生产配套的头孢菌素皮试液。皮试液需现配现用,做皮试时由患者先自行提供药物进行配制,若患者皮试结果为阴性则原药物可继续使用,若皮试结果为阳性,药物浪费则会引发医患矛盾。为避免医患矛盾,建议厂家同时生产皮试液。
4 注意事项
针对目前头孢菌类药品使用的实际情况,建议医护人员在使用此类药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1 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包括家族过敏史。
4.2 无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品过敏史患者,使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是否应当皮试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
4.3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皮试有时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在患者接受头孢菌素注射的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反应,皮试呈阴性者也需严密监测,做好药物过敏的抢救准备。
参考文献:
[1] 吕萍.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若干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现代护理.2005.07.06:11(13):1000-1001.
[2] 王桂明;孙爱芹.介绍头孢菌素类皮试液的配置方法,山东医药工业.2003.10.30:22(5):38-39.
[3] 鲍华仙.头孢菌素类皮试药物探讨.西北药学杂志.1998,10,15:13(5):220., 百拇医药(陈远)
【关键词】头孢菌素;皮试
【中图分类号】R4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2-0234-02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因其抗菌作用强、疗效高、毒性低等优点,是临床医生抗感染治疗首选的药物之一。随着此类药品在临床医疗中的广泛应用,患者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日益增多,甚至有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病例的报道。为确保用类药的安全性,临床上会在用药前进行皮试,但皮试无统一标准,现就药品的皮试现状进行探讨。
1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现状
1.1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物在使用前对患者要做皮试的的问题,据查在我国的药品使用类书籍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限制性条款,所以当前各医疗机构都是根据惯例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执行,这也就造成了当前在此类药品的使用问题上存在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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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配制标准现状
1.2.1 皮试液种类的选择
在临床实践中,不同的医院选用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的采用的判断标准和皮试方式也存在差异:(1)以青霉素皮试作为判断依据;(2)用某一种头孢菌素替代拟用药品;(3)采用拟用药品做皮试;(4)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确定选用此类药品的标准:(1)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原则上不选用头孢菌素药品;(2)若患者仅有过敏皮疹反应,病情确属需要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时,可进一步做头孢菌素皮试。不过在选用此类药品时,绝大多数医院倾向于用拟用药物做皮试。
1.3 用青霉素或某一种头孢菌素药品做皮试存在的问题
1.3.1过敏原理
头孢菌素类药物本身无免疫原性,不引发过敏反应,其高分子聚合物杂质才是主要的过敏原,其与蛋白质、多肽等大分子载体结合成完全抗原或本身聚合成多价半抗原后,诱发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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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头孢菌素与青霉素间呈不完全交叉过敏
根据科室以往收治患者的观察后发现,对青霉素过敏者,只有极少数患者对头孢菌素类药品过敏,而青霉素皮试呈阴性患者,头孢菌素皮试亦可呈阳性,但发生率较小。
1.3.3 各种头孢菌素类药品之间并非完全交叉过敏
如果不同头孢菌素之间R1侧链结构完全不同,在理论上一般不会发生交叉过敏反应,由此可见,使用青霉素或某一种头孢菌素药物做皮试,并不能检测出所有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有特异免疫反应的个体,不能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同时使许多患者失去合理用药和及时治疗的机会。因此,在临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时,应采用拟用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
2 头孢菌素类药物重新做皮试的问题
关于头孢菌素类药品停药后再次使用,两种以上头孢菌素类药品同时使用或使用途中更换药物和批号,同种药物不同剂型等是否皮试的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资料显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同一种头孢菌素类药物停药后再次使用;更换头孢菌素药物前正在使用青霉素的患者,临床中只有少部分重新做皮试。由于头孢菌素类药物7位侧链和青霉素6位链结构相似,200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明确规定了青霉素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 d以上,须重新做皮试。发生过敏的机制除了药物本身的结构外,还与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蛋白及其聚合物有关。由此可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的头孢菌素类药物致敏性可能不一样。因此,头孢菌素类药物停药后再用药或更换药物前或更换批号后是否需重新做皮试的问题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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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头孢菌素类药品皮试液配制的问题
因头孢菌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价格昂贵,国内没有任何厂家生产配套的头孢菌素皮试液。皮试液需现配现用,做皮试时由患者先自行提供药物进行配制,若患者皮试结果为阴性则原药物可继续使用,若皮试结果为阳性,药物浪费则会引发医患矛盾。为避免医患矛盾,建议厂家同时生产皮试液。
4 注意事项
针对目前头孢菌类药品使用的实际情况,建议医护人员在使用此类药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1 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包括家族过敏史。
4.2 无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品过敏史患者,使用头孢菌素类药品是否应当皮试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
4.3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皮试有时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在患者接受头孢菌素注射的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反应,皮试呈阴性者也需严密监测,做好药物过敏的抢救准备。
参考文献:
[1] 吕萍.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若干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现代护理.2005.07.06:11(13):1000-1001.
[2] 王桂明;孙爱芹.介绍头孢菌素类皮试液的配置方法,山东医药工业.2003.10.30:22(5):38-39.
[3] 鲍华仙.头孢菌素类皮试药物探讨.西北药学杂志.1998,10,15:13(5):220., 百拇医药(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