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是餐饮环节经营自律制度的核心制度,源于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于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目的是使食品链可以全程溯源,保持监管的效率,主要内容是索取供货方的合法资格和当批食品合格证明。该制度在落实中存在追溯目的难以实现、落实效果不尽人意、监管成本投入过高等问题,实效性也不强,不能达到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时的初衷。完善该制度,就要改革索证的内容和方式,建立票据式进货台账,并逐步推进大型单位索证索票台账的数字化。关键词:食品采购 索证索票 现状与对策
1 餐饮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由来和要求
1.1 餐饮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渊源。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这是第一次法律规定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原料要索取证件。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把索证索票列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2007年10月22日,为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成为第一个系统规范餐饮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的规范性文件。2009年6月实行的《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肯定了《特别规定》的做法,对索证索票作出了单独规定。2011年4月18日,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认真总结《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81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