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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10785
妊娠晚期引产的指征(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日 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 2014年第7期
     【摘 要】随着现代围产医学的发展,对于正常妊娠晚期引产的指征有所放宽,明确孕龄已达预产期,通过产前检查及B超等辅助检查,证实胎儿已成熟,即可引产。如果宫内环境不宜于胎儿继续发育或孕妇不宜继续妊娠,则更是引产的指征。本文综述了妊娠期出现的各种疾病及处理方法,我们应该严格掌握妊娠晚期的引产指征,把握母儿病情变化,适时选择合适的引产方式终止妊娠,以降低母儿产期死亡率。

    【关键词】妊娠晚期;引产指征;死忙率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3992-02

    医学指征是指高危妊娠,如过期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及妊娠合并心、肾等内科疾病等。妊娠28周以后,因母亲并发症,或因胎儿在宫内情况不良,需终止妊娠,并排除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时,才可行妊娠晚期引产。积极引产可以使己成熟的胎儿及早脱离已不适于生长发育的宫内环境,使母儿脱离继续妊娠带来的危险、减少母婴患病率及围产期死亡率。由于医生和产妇对分娩均有准备。且尽量将分娩集中在人力、条件都较好的时间进行,有利于对分娩过程的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同时,由于缩短了产程。也减少了各种合并症的发生,但若方法使用不当或药物选择使用量错误则会造成宫缩过强或不协调官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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