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伤认定诉讼案例分析
2004年,本市发生一起职工自认“职业病”进行行政诉讼的案件,分析此案对职业危害企业职工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不少地方值得探讨。1案情介绍
1.1职业史
案中职工,男性,1972年2月出生,汉族。该职工于1998年7月进入某电机有限公司从事浸漆岗位工作,至2002年10月因自觉身体不能继续从事该工作而离岗。
1.2案发事由
2002年1月16日,该职工之母到疾控中心来访,反映其子在某电机公司无防护用品从事浸漆工作,出现头昏、食欲减退、乏力等症状,要求处理。2004年4月,因身体不适,头晕、脸色苍白,眼部充血疼痛,视力明显下降,经一家二级医院检查,该职工双眼晶体、玻璃体混浊。
1.3调查情况
该电机公司对职工未进行上岗前、定期、离岗前体检,未提供防护用品,未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该企业提供浸漆工段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为“环氧树酯、桐油、苯乙烯”,另对“固化剂、稳定剂、促进剂”不能提供确切的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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