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机构衣被清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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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9231(2007)01—0041—01
医疗机构污水是指医疗机构门诊室、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诊疗室、医院洗衣房等所排放的生活及粪便污水。国家近几年相继颁布了《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院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本市大部分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但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发现,有相当部分医院因未建立洗衣房,或因原洗衣房排放的污水处理存在问题,从而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被病人或医护人员污染的衣被等送到社会洗衣单位清洗。为了解社会洗衣店对医院脏衣物的清洗情况,根据被检查医院提供的线索,我们对本市西北地区某较大型洗衣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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