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高温作业测定方法结果的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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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对高温作业有两种不同的定义。其中4.4.2.2高温作业定义为: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场所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车间;或按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设计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4.4.3.2.4高温作业定义为:高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相对应具有两种不同的高温测定和评价方法,一种方法是使用通风干湿表进行测定,根据室内外温差对岗位进行评价,另一种方法是使用综合温度测试仪(WBGT指数仪)进行测定,根据作业岗位的综合温度结合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或劳动作业时间进行岗位评价或分级。为了解两种测定方法对同一高温环境进行
评价时差异情况,我们采用两种测定方法同时对某钢铁企业机械厂进行了高温作业检测和评价。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以某钢铁企业机械厂存在高温环境的生产岗位为调查对象。
1.2检测仪器
分别使用DHM-2型通风干湿表和湿球黑球温度指数仪(WBGT指数仪)对工人作业环境温度进行测定,并使用MR-4[]型辐射热计测定作业岗位单相辐射热。
1.3方法
依据《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GB/T934-1989)、《高温作业分级》(GB4200-1984)、《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分别对工人作业环境温度进行测定,判定高温作业岗位及进行岗位分级。
2结果
2.1检测
共对该钢铁企业机械厂18个作业岗位进行了检测(表1)。对两种测定方法的测定原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WBGT指数仪检测结果的干球温度明显高于通风干湿表的干球温度,统计学意义非常显著(t检验,P0.05)。
2.2判定
对照高温作业的两种不同定义,分别确定各作业岗位是否为高温作业岗位。结果用WBGT指数判断,18个作业岗位有15个岗位为高温岗位,而用温差判断只有9个高温作业岗位,两种评价方法结论存在统计学差异(配对χ2检验,P360min,当地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为29℃),结果显示两种分级方法分级级别分布存在非常显著统计学差异(χ2检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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