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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5659
116例医疗事故争议原因分析(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日 顾佩莉 娄继权 顾桂国 饶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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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469KB,3页)。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自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以来,共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案116例。为利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现将116例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情况作一分析。

    1资料与方法

    我区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2002年9月—2006年12月受理116例医疗事故争议案。将这些争议案从医疗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间、医疗机构的等级、在各级医疗机构以及科室分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医疗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分布

    《条例》引入了责任程度的概念,使专家在鉴定中可以结合疾病状况、预后及医疗风险和个体差异等情况,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医疗行为,合理判定责任。这比以往单纯以事故等级来评价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要科学。116例医疗事故争议受理后,由于各种原因撤销鉴定11例,终止鉴定8例,实际鉴定97例。33例鉴定为医疗事故,占鉴定总数的34.02%。33例医疗事故中,医院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较少,仅占36.36%;大部分是病情发展和个体差异所致,因而医院只负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另64例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在鉴定中有52例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表1)。

    2.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和医疗事故的时间分布

    从表2看,83例非医疗事故的争议发生在节假日和夜班的有29例,占34.9%;33例医疗事故发生在节假日和夜班的有16例,占48.5%,几乎1/2的事故发生在节假日和夜班。在节假日、夜班到医院就诊及住院的患者病情往往比较急、重、危,而辅助检查设施有限,值班人员相对不足,值班医生对全部患者的病情不够了解;值班人员存在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当患者病情变化时不及时请上级医生指导、会诊,不及时进行某些特殊检查,延迟救治而导致医疗事故争议。这提示我们,在节假日和夜班更要加强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防止这类医疗事故和争议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和落实值班制度。

    表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和医疗事故的时间分布

    时间段[]医疗事故争议例数[]构成比(%)[]医疗事故例数例数[]构成比(%)正常工作日[]54[]65.1[]17[]51.5

    2.3医疗事故争议在各级医院及主要科室的分布

    从表3看,116例医疗事故争议案主要集中在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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