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8例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艾滋病流行现状调查
为了解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状况及与行为的关系等影响因素,为监狱、劳教所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依据。我们于2005年1—3月对辖区内部分监狱、劳教所中的羁押收教人员2668人进行了HIV感染情况调查。
1对象与方法
对2668例(男性1637例,女性1 031例)监狱、劳教所的羁押收教人员采血检测HIV抗体,对HIV抗体确证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HIV抗体检测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证检查。
2结果
2668例受检者中包括了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收教人员,其中外籍人员2例,不详者10例。在2 668例标本中,HIV确证阳性者10例,阳性率为0.37%。
2.1个人行为与HIV抗体筛检阳性的关系
将受检人员分为有采供血史、有吸毒史、有性乱史3组,10例HIV筛检阳性者均为有吸毒史组,有吸毒史者阳性率为7.75%。
2.2HIV阳性者的年龄性别分布
10例确证HIV阳性者,男性8例,女性2例。以青壮年为主,20~29岁4例,30~39岁4例,40~49岁2例(表1)。
3讨论
本次普查受检人群虽然包括了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但主要以本市的人员为主,占受检人数的66.87%,HIV筛查阳性率为0.04%,明显低于总阳性率0.37%,表明本市的羁押、收教人员还处于低流行水平,外省市羁押、收教人员对本市HIV的传播影响不容忽视。
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中有部分静脉吸毒、卖淫嫖娼及1996年以前有偿供血人员。本次调查HIV阳性者均有吸毒史,由此可见HIV感染主要是通过静脉吸毒途径感染。因此,要按照《全国劳教场所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监狱、劳教所艾滋病疫情监测,加强监狱、劳教所中羁押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以避免监狱、劳教所内HIV的传播。
对监狱、劳教所中发现的HIV/艾滋病(AIDS)患者,司法、卫生部门要通力配合,按照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管理,同时也要落实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期满解除教养的HIV/AIDS患者的档案应建立一种移交、帮扶制度,减少他们进入社会后向社会传播HIV的机会。
通过本次普查,建议司法部门今后对新收羁押人员建立HIV抗体筛查制度。并对HIV/AIDS患者的相关疾病,如性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肺结核等进行普查。采取集体讲解、发放宣传画册、看录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羁押、收教人员中HIV感染者的管理、教育及治疗,这对艾滋病的预防,降低其感染率有着重要的意义[1]。还应加强对劳教管理人员有关艾滋病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和预防控制措施。
4参考文献
[1]董继锋,刘新生,芦天成,等.某市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艾滋病流行现状调查[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5,11(6):421-422.
(收稿日期:2007-06-11), http://www.100md.com(韩庆英 敖 秀 高 洁 李冬梅 赵 颖 温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