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院肿瘤登记漏报分析
肿瘤登记报告是肿瘤防治的基础工作之一[1],上海市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已经过40多年的发展。2001年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上海市恶性肿瘤报告办法》,规定上海市二级以上各类具有肿瘤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病例的跟踪随访,做到全市常住户口恶性肿瘤病人(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的全覆盖。为更好地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减少漏报,提高肿瘤登记报告质量,我院在浦东新区疾控中心慢病科指导下,根据《恶性肿瘤报告工作操作规范》,实施院内质控。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恶性肿瘤病例资料为2006年1月—2008年12月,凡在医院被诊断为新发肿瘤或既往恶性肿瘤病例(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院内肿瘤报告系统未登记的,均填写统一的《上海市恶性肿瘤报告卡》。
1.2 方法
根据《浦东新区恶性肿瘤报告操作规范》要求,由院预防保健科肿瘤防治专职医生负责院内质控,每月开展全院范围肿瘤漏报自查,并对所有肿瘤报告卡进行填写质量评价,结果通知各科住院总医师,由其负责落实漏报肿瘤补报,要求二次卡填写完整率、及时率均为100%。
1.3 数据处理
计算医院临床各科室肿瘤登记报卡质控前漏报数及构成比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3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