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的探索
2004年7月国家卫生部、发改委的《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通知,规范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在疾控中心的工作职能中,实验室将为疾控工作提供传染病病原学分离鉴别、疾病危害因素实验室诊断、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鉴定和毒理学评价,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疾病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监测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实验证据。因此,瑞安市疾控中心在新大楼迁建过程中,以实验室建设为重点,在满足疾控中心基本功能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发展的空间。体现了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特点。经过4年的建设实验室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并通过建筑验收和实验室专项验收。同年11月通过浙江省实验室计量认证复评,使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取得了质的飞跃。1 实验室建设情况
1,1基本情况
迁建的瑞安市疾控中心大楼一幢共11层,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12 226 m2,疾控中心使用面积7 485 m2,总投资4 850万元。其中实验室位于大楼的1层和上部3层,面积2 654 m2,占总面积的35.5%。实验室结构采用框架式,层高4.2 m,净高2.7 m,设1.5 m的技术夹层。实验室有完善的防震、防雷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的建筑技术规范。供电采用市政供电系统,并配有400 kw的柴油发电机组,每层实验室单独有配电房,各室有分闸,照明用电与设备用电分设线路,高功率烘箱、高温炉有专用插座、开关和熔断器,大型精密仪器配有稳压器。供水采用变频恒压装置,设独立的纯净水供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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