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网格化监管在城市管理系统中的运用初探(1)
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卫生监督工作的服务内涵、监管效率,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是卫生监督部门着力研究的问题。我们在研究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网格化监管模式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卫生监管与城市管理的融合,以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管效率和服务内涵。1、公共场所卫生网格化监管模式
1.1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小网格”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小网格建立在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监测、许可审核基础上,遵循条抓块管,以块为主的原则。将辖区分为若干网格,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1.2 城市管理“大网格”
2005年10月1日,作为全国10个试点城市(区)之一,卢湾区启动了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试运行,建立了“一个平台(网络信息平台),两个中心(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的工作方法。这种工作方法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将信息化技术和管理应用紧密结合,以信息化带动政府管理方式现代化,实现了管理、监督与服务的一体化。
1.3 “大网格”与“小网格”的融合
我们于2008年加入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之中,与网络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开展信息双向交流。将区内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与信息平台共享,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反馈公共场所的动态信息,从而建立起以落实监管责任为主线,综合许可审核、监督、管理、抽检及信息反馈于一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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