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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47669
伤害为我国居民第5位死因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13年第2期
     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显示,2004—2005年我国居民伤害的死亡率为61.51/1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0.1%,排在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之后。 调查还表明,我国前5位致死性伤害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和意外中毒。

    根据抽样调查,我国人群自杀死亡率为13.09/10万,占全部死亡人数的2.15%。而根据国际通行判定标准,年自杀死亡率大于20/10万的国家为高自杀率国家,低于10/10万的国家为低自杀率国家。我国自杀率在全球属于中偏低。据卫生部疾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自杀死亡水平比较,至2005年的15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总体自杀死亡呈不断下降趋势。中国疾控中心疾病监测系统的居民死亡监测结果显示,与1991年相比,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总体自杀死亡水平下降了1/3,其中农村女性下降了48%,下降幅度尤其明显。

    摘自:http://www.ce.cn/health/jkxw/gz/201010/24/t20101024_21912662.shtml,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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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正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显示,2004—2005年我国居民伤害的死亡率为61.51/1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0.1%,排在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之后。调查还表明,我国前5位致死性伤害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和意外中毒。

    【关键词】

    【分类号】R195

    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显示,2004—2005年我国居民伤害的死亡率为61.51/1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0.1%,排在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之后。调查还表明,我国前5位致死性伤害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和意外中毒。根据抽样调查,我国人群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