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现状和监管对策分析(2)
3.1.2 执法取证难 民营医疗机构为了规避检查,很少留有患者门诊病历、检查报告、收费票据等,有时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举报调查时发现了蛛丝马迹,但除非卫生监督员发现了证据,形成证据链,否则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和事实拒不承认,卫生监督员执法时感觉力不从心、束手无策。如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民营医疗机构在非工作时间开展、处所隐蔽,监督执法很难发现,有时只能依靠举报取得相应的线索再开展调查。3.1.3 医疗执法监督队伍力量不足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监督科9名卫生监督员,承担了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78家的监管任务,在人力方面显得捉襟见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有近百部卫生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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